星期四, 十一月 16

人身损害与城乡差异和教育

坑:
众所周知,国家有规定某些损害如车祸或人灾,城乡是赔偿是有差异的,考虑所在不同的生活水平来定,表面看这个好象挺人性化的,如果赔偿都是1万,对于某小山村跟北京上海,两者差别是很大的。
问题是:
教育是公共资源,为什么从小山村考上大学的,学费不能按他所在的地方的生活水平来定,供养的人(他父母)经济来源是农村,用低收入到大城市(大学大多在大城市)进行消费,假如国家又提倡“从哪里来到哪里去”或“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:西北,农村”去工作,知识又转成最低价的收入。长此下去,农民/农村将更穷,或者变相的让毕业的大学生遗弃生长的农村而留在城市做边缘人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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